|
|
|
|
|
|
|
|
|
|
|
关于做好2010年2月农业园区考核工作的函 |
|
各镇人民政府: 根据县委县政府《2010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意见》和“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考核意见”精神,2010年对各镇农业园区和新增设施栽培面积逐月考核。现将有关要求函告各镇。 1、农业园区:分别指当年投入1000万元以上、500-1000万元、100-500万元(固定资产)以上的种养型项目。 2、连片设施栽培:指当年新建的500亩以上、401-500亩、301-400亩、200-300亩、20-200亩连片设施钢架大棚。 3、“五有”千亩农业示范园、5000亩农业现代示范园:指均为今年新创建的(2009年以前已创建的不计算在内)。除填写好相关表格,还必须于3月15前将详细基本情况(组织机构、实施方案、负责人等)以书面形式报农牧局综合科。 4、一般性设施栽培:指2010年新建的1亩以上钢架、竹架、桩架设施(已在大设施栽培项目中的不列入),于3月15日前报农牧局综合科(见附表3)。 5、园区查评表格:可到海安县农业信息网http://www.jshaagri.gov.cn/首页“通知公告”栏“关于做好2010年2月农业园区考核工作的函”(2月23日)下载“2010年农业园区建设项目投入申报表”(附表1)、“2010年新增设施钢架及现代示范园建设情况逐月申报表”(附表2),表格的“建设主体”和“建设地点”均为必填项,“建设地点”需精确到村和组。请各镇安排专人进行实际调查核对后按实填写,于2月25日前传真(需有负责人签字)到88813641,并发电子邮件jshatxm@163.com。逾期没有申报的,视为当月没有新增项目和投入。 县农牧局将从2月25日开始至各镇对园区项目当月投入情况进行确认。
县农牧渔业局 2010年2月23日
下载附件 |
|
发布日期:2010-2-23 8:09:44
作者:
谈兴民 丁小波
类别: 通知公告--综合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